免费法律咨询
死刑执行方式的区别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1-31 11:05:48
摘要:大家都听过死刑,这是一种比较严重的惩罚,但是至于怎么执行死刑的很多人都是通过电视得知的,事实是否是这样呢?其实死刑的方式有很多种,枪决、注射等等,下面就跟着小编详细了解一下死刑执行方式的区别。
一、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区别是什么?
1、注射死刑又称或注射毒药、致命性注射,是利用注射足以致命剂量的药剂(通常是巴比妥酸盐、肌肉松弛剂和钾溶液)使被注射对象瞬间死亡的过程。这主要是用于死刑执行,但也可能在安乐死和自杀中。它通常先让被注射者丧失意识,然后停止其呼吸和心跳。
枪决死刑就是指用枪击毙囚犯,执行死刑。
二、中国执行死刑的方法有哪些
关于执行死刑的方法,《刑事诉讼法》第条第款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枪决”是用枪弹射击罪犯致其死亡的执行死刑的方法,是我国长期使用的一种行刑方法;“注射”是指通过注射致命性药物使罪犯死亡的执行方法,是1996年月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中新设立的一种行刑方法。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具有执行方便、痛苦小、死亡迅速等特点,是更为人道、先进、文明的执行死刑方法。至于立法中“注射等方法”中的“等方法”是指比枪决、注射更为人道、科学、文明的方法。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