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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广州刑事律师网作者:广州律师时间:2018-08-11 23:4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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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故意伤害如果没有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例如没有达到伤害等级或虽达到等级却属轻微伤,一般不认为是犯罪。故意伤害罪的认定非常复杂,给实际审判带来不小的困难。而正确的认定此罪,就包括在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之后,需要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下面就跟着小编了解一下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的结果是造成对他人健康的损害。

  刑法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二、如何正确认定故意伤害罪

  (一)故意伤害与一般殴打行为的区别

  一般殴打行为只是给他人造成暂时性的肉体疼痛,或使他人神经受到轻微刺激,但没有破坏他人人体组织的完整性和人体器官的正常机能,故不构成犯罪。有些殴打行为表面上给他人身体造成了一定的损害,但显著轻微,不构成轻伤的,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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